四合一氣體檢測儀的安全使用有要求
點擊次數:1501 更新時間:2020-03-23
四合一氣體檢測儀是一種可以靈活配置的單種氣體或多種氣體檢測儀,它可以配備可燃氣傳感器和任選兩種有毒氣體傳感器或任選四種有毒氣體傳感器或任選單種氣體傳感器。四合一氣體檢測儀具有非常清晰的大液晶顯示屏,聲光報警提示,保證在非常不利的工作環境下也可以檢測危險氣體并及時提示操作人員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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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一氣體檢測儀的安全使用有要求
1、基于安全理由,只能由合格人員操作和維護四合一氣體檢測儀。
2、使用前先對檢測儀充電。建議每個工作天后對檢測儀充電。
3、使用前應對儀器進行校準,此后,應根據使用情況及儀器對有害氣體或污染物的暴 露情況進行定期的校準。建議每180天(6個月)必須校準一次。
4、如可燃氣體傳感器曾暴露于任何催化劑污染物毒劑 (如硫化物, 硅蒸汽, 鹵素化合物等),建議應由已知濃度的標氣對其進行測試。
5、應避免使可燃氣體傳感器暴露于含鉛化合物,硅樹脂,氯化碳氫化合物。盡管有些有機 蒸汽(如含鉛汽油,鹵化碳氫化合物)可能會使傳感器暫時停止正常工作,但多數情況下,通過校準能夠恢復其功能。
6、在某些環境中,電磁波的干擾可能會導致儀器非正常工作。
7、檢測儀只能在氧氣濃度不超過20.9%(v)的潛在爆炸氣體環境中使用。
8、檢測儀讀數突然上升然后下降或讀數不穩可能表示一種氣體濃度超出量程上限, 可能是有危險的。
9、建議每日使用前對傳感器進行“ 沖擊測試”,即通過使其暴露于濃度超過其高限報警點的氣體時,確認檢測儀能夠對氣體作出響應,并激活聽覺和視覺警報。如探測儀讀數 超出規定范圍,應對其進行校準。